本报讯 9月6日中午,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与黄埔大道交界处枪声大作,被列为广州市追逃头号案犯的陈绍榕及另外两名同伙被刑警当场击毙,现场缴获各类手枪6支,土制炸弹4枚。华声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中午1时许,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执勤时,发现3名青年男子形迹可疑,其外形特征与广州市公安局正在追捕的头号案犯陈绍榕等十分相似。经跟踪辨认,确认其中一人为陈绍榕。刑警大队立即调动外线伏击的民警前来援战。当警车离可疑人员约3米距离时,陈犯等人警觉并欲拔枪反抗,刑警果断开枪击中陈绍榕大腿,但陈犯仍负隅顽抗,被及时赶到的巡警开枪将其击毙。另外两名同案犯往东逃窜,并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燃炸弹时,也被刑警果断击毙。
经勘查,现年38岁的陈绍榕是广州市黄埔区人。其同伙杨某、贺某均为湖南人,他们共携6支手枪(其中军用手枪两支)、子弹76发、土制炸弹4枚。据警方介绍,陈犯自1998年3月份以来,纠合多名同伙在广州疯狂持枪杀人、抢劫和爆炸作案。目前已查证枪杀4人,枪伤多人。去年11月,陈犯在增城市逃跑途中,还开枪杀死了两名巡警,枪伤4名民警和保安员。广州警方在“严打”斗争中将其列为头号通缉犯。
今年以来,陈犯又纠集同伙在广州和花都等地频频以爆炸相威胁进行勒索,分别于7月27日、8月30日在广州两个停车场制造了爆炸案,炸毁12辆汽车,勒索人民币27万多元。